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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对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资格外,其余 63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已满足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以下无正文)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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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